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
兹定于2025年8月27日下午召开学校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8月27日下午14:00
二、会议地点
主楼八楼834会议室
三、主持人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刘竹青
四、出席人员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
五、列席人员
教务处、研究生院、纪检部门相关人员
六、主要议程
审议学校2025年8月学位授予等事宜。
七、有关要求
1.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完成相关议题的讨论与决议;
2.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者,需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同意;
3.请参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按名签就座。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