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24〕1号),按惯例2026年初将启动新一轮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为做好新一轮申报工作,现对拟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情况进行摸底、论证。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原则
(一)需求牵引,紧盯前沿。聚焦国家战略、区域发展重大需求和科学技术前沿,明确申报学位点在全国同类学位点和学术体系中的定位。
(二)构建体系,优化布局。明确拟申报学位点在学校学科体系中的定位、作用,突出体系需求,摒弃“贪大求全”。
(三)摸清家底,精准对标。对标学位点申报基本条件、对标上一轮申报成功学位点、对标新一轮申报高校,用数据说话,进行精准分析。
(四)凝练特色,长远谋划。凝练学科发展方向,明确学位点后续建设目标、发展思路和发展路径。
(五)面向未来,前瞻谋划。面向学科未来发展,重点围绕基础学科、前沿交叉、特色优势领域,前瞻谋划下一轮学位点培育和申报工作,以及交叉学科和目录外二级学科备案工作。
二、申报的学位点范围
符合《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附件1,以下简称《基本条件》)、符合学校学科体系需求,且有意于新一轮申报的博士、硕士一级学科点或专业学位类别。
三、工作流程
(一)学院提出。拟申报学位点组织骨干教师进行充分讨论,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对照《基本条件》和上述四点原则,开展学位点需求分析,明确拟申报学位点的需求定位、基本情况、对标情况及下一步建设目标思路等,填写《2026年拟申报学位点信息表》(附件2),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至学校。
(二)学校论证。组织申报论证会议,申报学科现场汇报、答辩,由专家组对拟申报学位点进行论证、指导,重点考察论证国家区域需求度、学校学科体系支撑度、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达成度、未来发展清晰度,并讨论确定新一轮拟申报学位点名单。
四、相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拟申请学位授权点单位应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科学做好内部论证,实事求是地开展数据收集整理及竞争态势综合研判,确保全过程客观、严谨。
(二)强化统筹协调。经论证通过的学位点可以在新一轮申报中获得学校资源倾斜。相关单位应在学位点申报过程中予以支持和配合。
(三)做好后续工作。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由依托学院组织开展,应制定学位点申报工作计划,包含成立工作组、重要任务及进度安排、具体工作举措等,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做好督促与指导,确保后续工作平稳有序。
请相关学院于2025年7月4日前将《2026年拟申报学位点信息表》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电子版发送至211@neau.edu.cn)。成果统计周期为2021年1月1日至今。
联系人:李天竹 联系电话:55191964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