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黑龙江省教育厅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精神,“地毯式、全覆盖”排查整治实验室安全隐患,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现开展学期末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大检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
二、检查时间
6月5日—7月4日,根据各单位情况确定现场检查时间,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自评及学院复核情况;
2.实验室环境卫生情况;
3.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
四、检查标准
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中的各项条款为标准。
五、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检查时做好协调配合,确保所有实验室和药品柜能够立即打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整改,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时限和预案“四落实”。情形紧急情况下,应关停相关实验室,确保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