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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赴德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3 发布机构:宣传部 责任编辑:吴限 阅读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的国际视野和综合素质,加强与国际知名高校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学校决定实施研究生赴德交流项目。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赴德交流院校

魏亨斯泰芬-特里斯多夫应用科学大学 (HSWT)、维尔茨堡应用技术大学(THWS)。

(二)遴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在籍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遴选数量

本次遴选总数不超过10人。

(四)资助金额

学校对参与项目的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学金,共计10000元/生。

(五)派出时间

2026年3月-2026年7月(春季学期)。

(六)专业对接

1.魏亨斯泰芬-特里斯多夫应用科学大学 (HSWT):

数字智慧农业,国际农场管理(英语授课);

2.维尔茨堡应用技术大学(THWS):

人工智能,商业工程(英语授课)。

(七)项目管理

1.相关学院负责遴选,在学生派出前和在德期间,负责学生主体管理;

2.德方学校与我校共同负责学生境外管理,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联系德方高校和组织派出工作;

3.研究生院和相关学院共同制定、调整学生个性化培养方案,负责学分互认;

4.中德双方研究生导师共同负责制定研修计划,对接学生在德期间的课程、实验,加强国际科研合作等相关事项。

(八)费用支出

学生在德学习期间,德方免除学生在德学习的学费。其他费用包含注册费、住宿费、交通费、保险费、签证费等需学生自理。

(九)项目成果

1.赴德交流研究生归国后须完成5000字以上赴德交流报告一份;

2.达到中德双方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或者研修计划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德方高校颁发的学习经历证明书。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赴德交流研究生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三)无影响出国留学的既往病史,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四)申请赴德交流研究生应已修完个人培养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和处分记录。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须填写《东北农业大学赴德留学专项计划——研究生赴德交流申请表》(附件1),注明研究方向和拟赴德对接专业,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报所在学院。

(二)各相关学院需对申报研究生的政治素质和课程成绩进行初审,并填写《东北农业大学赴德留学专项计划——研究生赴德交流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汇总后报国际交流合作处。

(三)研究生院负责对申报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复审。

(四)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就申报的拟赴德对接专业与德方高校磋商,确定对接成功后形成本项目最终立项名单并公示。

四、材料报送方式

请各学院于11月21日前将汇总材料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521室,本次不接受个人申请。

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人:李老师55190157

材料报送邮箱:ynli@neau.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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