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整体要求,依据2024年10月9日出台的《东北农业大学科学研究工作量核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6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现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程安排
1.论文部分工作进程安排
10月9日(周五)-10日(周六)
科研人员在图书馆认定后的2026年科研工作量核算范围内的论文统计表(附件3,内部资料,严禁外传)中选择5篇代表作,填报表单(附件2,内部资料,严禁外传);
10月12日(周一)-14日(周三)
各学院汇总并审核数据信息,14日上午10时前将学院汇总表Excel报送至邮箱223623700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10月15日(周四)-16日(周五)
科学技术研究院汇总并审核数据信息,于16日10时前将审核后已赋分的表单反馈给学院,如有异议,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6日16时前向科学技术研究院反馈,反馈内容请在表内注明;
10月19日(周一)-21日(周三)
科学技术研究院核实情况后将最终认定表单发给各学院;
10月22日(周四)-23日(周五)
学院于23日14时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xx学院关于确认2026年度标志性科研工作量核算结果的报告(附件4)PDF扫描件报送至邮箱2236237009@qq.com,科学技术研究院将论文数据信息批量导入系统;
10月24日后
科研人员在系统里补充佐证材料,用于完善科研数据信息。
2.科研项目、科研平台与除论文外其余科研成果工作进程安排
10月9日(周五)-10日(周六)
科研人员按照表格要求的格式填写、补充数据信息(附件2),其中新获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级与省级人才、社科项目与社科奖、横向科研项目与成果转化、我校为第一单位的省级及以上奖励内容不用在表格内填写;获批的博士后出站留省科研启动金不属于博士后项目,无需填写。
10月12日(周一)-14日(周三)
学院汇总并审核数据信息,文件夹以“xx学院-科研工作量核算导入表”命名,于14日上午10时前报送至对应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博士后项目(附项目资助证书等佐证材料)报送至postdoctor@neau.edu.cn;
成果转化项目报送至2037470350@qq.com,横向项目报送至lvyichao96@163.com;
黑龙江省现代化农业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推广体系岗位专家和推广专家佐证材料(任务书PDF扫描件)报送至13384650297@163.com;
科研平台项目报送至5676498@qq.com;
其余内容报送至2236237009@qq.com。
注:1.批示采纳类科研成果报送要求:
学院要按照《东北农业大学科研分类评价标准》中关于决策咨询报告分类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审核批示采纳佐证材料原件,审核无误后将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按要求填报至汇总表并上报。
(1)个人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电子版文件夹以“单位+姓名”命名;
(2)学院将符合条件的电子版材料统一建立压缩包以“xx单位批示采纳清单”命名发送至dbndskc@163.com;
(3)纸质版汇总表由学院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主楼722。
2.艺术、体育类科研成果报送要求:
学院要按照《东北农业大学科研分类评价标准》中关于艺术、体育类科研成果分类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审查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审核无误后将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按要求填报至汇总表并上报。
(1)个人电子版佐证材料文件夹以“单位+作品类型+姓名”命名;
(2)学院将符合条件的电子版材料统一建立压缩包以“xx单位艺术作品科研成果”命名发送至Z40436@neau.edu.cn;
(3)纸质版汇总表由学院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主楼722。
10月15日(周四)—16日(周五)
各职能部门审核信息,于16日10时前将审核后已赋分的表单反馈给学院。如有异议,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6日16时前按照项目类别报送至对应邮箱,反馈内容请在表内注明;
10月19日(周一)-21日(周三)
各职能部门核实情况后将最终认定表单发给各学院;
10月22日(周四)—23日(周五)
学院于23日14时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xx学院关于确认2026年度标志性科研工作量核算结果的报告(附件4)PDF扫描件报送至邮箱2236237009@qq.com,各职能部门将数据信息批量导入系统;
10月24日后
科研人员在系统里补充佐证材料,用于完善科研数据信息。
二、注意事项
1.2026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相关数据的时间节点为:
论文:2025.1.1-2025.12.31(按照出版时间(Published)为2025年的纳入统计核算;在线时间(Early Access)或索引时间(Indexed)是2025年的论文,出版时间非2025年的,今年不予测算);
其他各项信息:2025.11.2-2026.9.30;
上述时间节点外的科研工作不纳入本年度核算。
2.本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除补充佐证材料外,无需科研人员填报系统,科研人员的科研项目、科研平台与科研成果等数据信息均以表格形式报送,报送的内容均应在时间节点范围内,由职能部门统一上传系统。10月14日上午10时前未报送指定邮箱的工作量数据信息,不予计入2026年科研工作量核算,并不予补充。
3.填报人应在遵守科研诚信的基础上,严格依据《办法》填报各项信息。学院应按照《办法》要求,对科研人员填报的数据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切实履职尽责。职能部门审核时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例如论文分区、项目类别等虚报、误报等情况,不予修改、不予补充,直接取消该项得分。如情节严重,将参照学术不端处理办法,给予严肃处理。
4.关于涉密项目填写的注意事项:仅填写姓名、学院、立项部门、项目类型(农业农业部GG,省农业厅GG)、项目级别(项目、课题、子课题)、执行期、获批经费即可,其余关键信息无需填写,项目名称等其他信息若为必填可以缩减或用星号代替。
5.按照《办法》规定,同一篇论文仅计算一次,如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分属不同学院,计入第一通讯作者所在学院;如符合核算条件的代表作未被列入表单,请在表单内填报代表作数据信息,同时提供论文PDF全文和检索链接。
6.专利(包括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外国专利等)、软件著作权,未转化的不计入当年科研工作量核算,按照转化后科研成果转化分类评价标准计入科研工作量核算。
7.佐证材料需充分满足《办法》对该内容核算的佐证支撑,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项目的申报书、合同书、协议等的原件全文、横向经费到账佐证;论文的原文全文;专著的封面、封底、版权页;品种权证书,品种审定证书及申请书选育人员页,品种登记证书,国际新品种登录证书,专利证书;体育奖励中新增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内容,需同时附成绩册、获奖证书;各类奖励证书原件等。
三、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国家、省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
王琪55191276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人才:孙靖然55191276
高新项目:李函笑55190055
平台项目:燕昌江55191808
省级(含)以上社科项目及获奖:佘雨彤55190253
省级以下社科项目及资政采纳:李宏宇55190253
省级以上获奖:刁婥55190055
知识产权、标准、著作、艺术体育类作品类:王成55190651
论文及其他事项:陈旭55190253
博士后项目:唐海珊55191530
成果转化业务:王春龙55190069
横向科研项目:霍薪竹55190609
科学技术研究院
社会服务处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