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工作
(一)结题范围
我校继续教育2023年立项的研究项目,须于2026年完成结题,未参与本次结题的,原则上不再受理后续结题验收;逾期未结题且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项目作废止处理。2024年、2025年立项并已完成研究任务的在研课题,可同步申请结题。
(二)结题材料
请项目负责人将结题验收书、结题审批表、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汇编及加盖公章的结题汇总表各一式一份;有项目变更的应提供一式两份调整单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307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的可编辑版及PDF版(加盖公章),按“立项年度-项目编号-项目类别-主持人姓名”命名文件夹,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202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限额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申报限额,我校继续教育领域本年度可推荐申报重点项目1项、专项项目1项、一般项目1项。
(二)研究方向
申报项目应紧扣国家和我省政策要求,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握人才培养规律,围绕全民终身学习、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继续教育领域的教学改革理论与实践问题,以先进理念、创新模式、完善机制带动我校继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具体请对照《2026年度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项目指南》《专项项目指南》确定选题并开展前瞻性、探索性研究。
(三)申报条件
项目主持人应为我校继续教育课程主讲教师或继续教育教学业务管理人员,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的,须有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已承担省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新项目。非继续教育领域的研究项目不予立项。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6年10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结题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经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并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报送拟推荐名单。
四、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李青松
联系电话:55192294
申报材料邮箱:dnjjpgk2294@163.com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