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1日、22日进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2月20日(星期五)17:30至22日(星期日)18:30,教学楼和新艺楼封闭。在以上楼宇办公的教职工要提前安排好工作;学生要在封楼前将自习室的个人物品带走,以免丢失。封楼期间,除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凭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入考场外,其他无关人员将一律禁止入内。特此通知。东北农业大学202...
各相关学院: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化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深入推进我省教育向北开放发展战略,围绕国家和黑龙江省重大发展战略,培养既精通涉农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俄语的复合型人才,服务龙江现代产业体系,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智力和人才保障。我校拟于2025年继续实施东北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赴俄交流计划——研究生赴俄交流项目。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的要求,请各单位统一如实填报2025年因公(短期)出国(境)计划表(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1.各单位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申报,国际交流合作处不受理教师个人申报。2.2025年我校将继续按照“按时申报2025年出访计划→出访前3个月校内审批→省外办审批→出访”的流程完成因公(短期)出国(境)审批工作。如无特殊情况,学校原则上不受理计划外的因公(短期)出国(境)申...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2024年人才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明确的原则、程序、方法以及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现将人才公开招聘(第二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5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451)55191008(东北农业大学纪委办公...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2024年师资博士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明确的原则、程序、方法以及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现将师资博士公开招聘(第二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5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451)55191008(东北农业大学...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东北农业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意见(试行)》(东农校发〔2023〕64号)、《东北农业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东农校发〔2023〕65号)、《东北农业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东农校发〔2022〕24号)等相关规定,经成果完成人(团队)协商一致,提出赋权申请,并提交成果拟转化方...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东北农业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意见(试行)》(东农校发〔2023〕64号)、《东北农业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东农校发〔2023〕65号)、《东北农业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东农校发〔2022〕24号)等相关规定,经成果完成人(团队)协商一致,提出赋权申请,并提交成果拟转化方...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东北农业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意见(试行)》(东农校发〔2023〕64号)、《东北农业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东农校发〔2023〕65号)、《东北农业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东农校发〔2022〕24号)等相关规定,经成果完成人(团队)协商一致,提出赋权申请,并提交成果拟转化方...
为提高东北农业大学学者外文学术期刊投稿的安全性与准确性,科学有效的推动我校“双一流”学科高质量发展,图书馆针对WOS平台收录期刊变化情况将定期更新Web of Science™核心合集中SCIE、SSCI、AHCI收录调整内容。图书馆以“WOS源刊变更统计表”形式呈现每次更新信息,方便我校师生学者准确了解并掌握平台收录期刊变更情况,敬请关注。2024年12月16日,Web of ScienceTM核心合集(SCIE,SSCI,AHCI)源刊数据进行了本年度第12...
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根据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开展2023和2024年度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技能等级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黑人考函〔2024〕47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3和2024年度工勤人员技能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人员范围符合申报条件的从事国家规定技术工种岗位的在编在岗工勤人员。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一)个人填报。访问网址:https://c.exam-sp.com/jgks(12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