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
兹定于2024年12月27日上午召开学校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12月27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
主楼八楼834会议室
三、主持人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刘竹青
四、出席人员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
五、列席人员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人员;继续教育学院、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纪检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六、主要议程
审议学校2024年下半年学位授予、导师遴选、学科设置及调整等事宜。
七、有关要求
1.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者,需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同意;
2.请参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按名签就座。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