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整体要求,依据2024年10月9日出台的《东北农业大学科学研究工作量核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5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现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程安排
1.论文部分工作进程安排
11月3日-4日
科研人员在图书馆认定后的2025年科研工作量核算范围内的论文统计表(附件3,内部资料,严禁外传)中选择5篇代表作,填报表单(附件2,内部资料,严禁外传);
11月5日-10日
各学院汇总并审核数据信息,10日上午10时前将学院汇总表Excel报送至邮箱223623700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11月11日-18日
科技处汇总并审核数据信息,于14日10时前将审核后已赋分的表单反馈给学院,如有异议,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8日14时前向科技处反馈,反馈内容请在表内注明;
11月19日-21日
科技处核实情况后将最终认定表单发给各学院;
11月24日-27日
学院于24日14时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xx学院关于确认2025年度标志性科研工作量核算结果的报告(附件4)PDF扫描件报送至邮箱2236237009@qq.com,科技处将论文数据信息批量导入系统;
11月28日后
科研人员在系统里补充佐证材料,用于完善科研数据信息。
2.科研项目、科研平台与除论文外其余科研成果工作进程安排
11月3日-4日
科研人员按照表格要求的格式填写、补充数据信息(附件2),其中新获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级与省级人才、社科项目与社科奖、科研平台、横向科研项目与成果转化、我校为第一单位的省级及以上奖励内容不用在表格内填写;
11月5日-10日
学院汇总并审核数据信息,文件夹以“xx学院-科研工作量核算导入表”命名,于10日上午10时前报送至对应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博士后项目报送至postdoctor@neau.edu.cn;
成果转化和横向项目报送至cgzhk0318@163.com;
其余内容报送至2236237009@qq.com。
注:1.批示采纳类科研成果报送要求:
学院要按照《东北农业大学科研分类评价标准》中关于决策咨询报告分类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审核批示采纳佐证材料原件,审核无误后将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按要求填报至汇总表并上报。
(1)个人佐证材料电子版文件夹以“单位+姓名”命名;
(2)学院将符合条件的电子版材料统一建立压缩包以“xx单位批示采纳清单”命名发送至dbndskc@163.com;
(3)纸质版汇总表由学院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主楼722。
2.艺术、体育类科研成果报送要求:
学院要按照《东北农业大学科研分类评价标准》中关于艺术、体育类科研成果分类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审查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审核无误后将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按要求填报至汇总表并上报。
(1)个人电子版佐证材料文件夹以“单位+作品类型+姓名”命名;
(2)学院将符合条件的电子版材料统一建立压缩包以“xx单位艺术作品科研成果”命名发送至dbndskc@163.com;
(3)纸质版汇总表由学院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主楼722。
11月11日-18日
各职能部门审核信息,于14日10时前将审核后已赋分的表单反馈给学院。如有异议,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8日14时前按照项目类别报送至对应邮箱,反馈内容请在表内注明;
11月19日-21日
各职能部门核实情况后将最终认定表单发给各学院;
11月24日-27日
学院于24日14时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xx学院关于确认2025年度标志性科研工作量核算结果的报告(附件4)PDF扫描件报送至邮箱2236237009@qq.com,各职能部门将数据信息批量导入系统;
11月28日后
科研人员在系统里补充佐证材料,用于完善科研数据信息。
二、注意事项
1.2025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相关数据的时间节点为:
论文:2024.1.1-2024.12.31(按照出版时间(Published)为2024年的纳入统计核算;在线时间(Early Access)或索引时间(Indexed)是2024年的论文,出版时间非2024年的,今年不予测算);
其他各项信息:2024.11.21-2025.11.1;
上述时间节点外的科研工作不纳入本年度核算。
2.本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除补充佐证材料外,无需科研人员填报系统,科研人员的科研项目、科研平台与科研成果等数据信息均以表格形式报送,报送的内容均应在时间节点范围内,由职能部门统一上传系统。11月10日上午10时前未报送指定邮箱的工作量数据信息,不予计入2025年科研工作量核算,并不予补充。
3.填报人应在遵守科研诚信的基础上,严格依据《办法》填报各项信息。学院应按照《办法》要求,对科研人员填报的数据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切实履职尽责。职能部门审核时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例如论文分区、项目类别等虚报、误报等情况,不予修改、不予补充,直接取消该项得分。如情节严重,将参照学术不端处理办法,给予严肃处理。
4.关于涉密项目填写的注意事项:仅填写姓名、学院、立项部门、项目类型(农业农业部GG,省农业厅GG)、项目级别(项目、课题、子课题)、执行期、获批经费即可,其余关键信息无需填写,项目名称等其他信息若为必填可以缩减或用星号代替。
5.按照《办法》规定,同一篇论文仅计算一次,如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分属不同学院,计入第一通讯作者所在学院;如符合核算条件的代表作未被列入表单,请在表单内填报代表作数据信息,同时提供论文PDF全文和检索链接。
6.专利(包括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外国专利等)、软件著作权,未转化的不计入当年科研工作量核算,按照转化后科研成果转化分类评价标准计入科研工作量核算。
7.佐证材料需充分满足《办法》对该内容核算的佐证支撑,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项目的申报书、合同书、协议等的原件全文、横向经费到账佐证;论文的原文全文;专著的封面、封底、版权页;品种权证书,品种审定证书及申请书选育人员页,品种登记证书,国际新品种登录证书,专利证书;体育奖励中新增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内容,需附成绩册、获奖证书;各类奖励证书原件等。
三、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王琪55191276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人才:孙靖然55191276
高新项目:李函笑55190055
平台项目:燕昌江55191808
社科项目:佘雨彤55190253
获奖、知识产权:刁婥55190055
论文及其他事项:陈旭55190253
博士后项目:唐海珊55191530
成果转化业务:肖洪梅55190069
横向项目:孙爽爽55190609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社会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