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院级教学督导在督学、督教、督管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做好本学期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请各单位报送上学期院级教学督导总结和本学期院级督导工作计划,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撰写院级教学督导工作总结
对标审核评估和专业认证标准,全面梳理、认真总结24-25学年秋季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应文字精炼,力求用数据说话。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教学督导工作的总体情况,含教学督导组的人员构成、工作思路和总体任务。
2.听课基本情况统计分析,总听课节次、理论课听课节次、实验课听课节次、授课教师和课程的听课覆盖率,新教师被听节次及覆盖率等。听课点评情况,发现的亮点、存在的问题及典型教学案例剖析等。
3.专项检查开展情况(简述)
4.建议与思考。针对学院教育教学方面及督导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5.填写《24-25学年秋季学期学院教学督导听课统计表》(附件1)
二、制定本学期院级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1.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应包括本学期督导工作主要任务、教师教学能力培养与提高督导计划、专项督导计划、督导听课计划等。
2.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的制定要结合学院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提高督导工作的对教学环节和授课教师的覆盖率;要结合上学期专项检查通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举措,并确保计划切实可行、取得成效。
3.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督导工作,认真制定并执行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确保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其他相关工作
1.做好教学督导档案建设,完成教学督导材料的分类归档工作。
2.院级教学督导如有变更,请将变更名单报送评估中心质量监控科备案。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院级教学督导工作,请于2025年4月8日前将教学督导工作总结(连同附件1)、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评估中心质量监控科(主楼4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gbgs@neau.edu.cn。
联系人:韩博 5519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