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认定工作,是教育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域的最高荣誉,认定工作在高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推荐的基础上,教育部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推荐的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进行审核认定。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公布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名单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9号),我校在全省参加本次申报认定的19所本科院校、13所高等职业院校中总成绩排名第一,被认定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此次评选在高校自主申报、省教育厅遴选推荐、教育部组织专家审核认定的基础上,共认定101所高校。
高度重视、组织有力,全面统筹申报工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23号)要求,省教育厅于5月22日下发通知,组织开展“第二批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的推荐、遴选工作。学校高度重视认定申报工作,校党委书记孙登林、校长包军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成立了由校党委副书记陈延良牵头,校团委、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园区与产业办公室、科技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6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创新创业示范校”专项工作组,由党政办公室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全面统筹、梳理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支撑材料,撰写、整理形成我校申报材料。
协同联动、合力攻坚,科学梳理指导标准
为科学高效的开展申报材料汇总工作,“创新创业示范校”专项工作组召开专题研讨会,创新创业学院针对“创新创业示范校”申报工作背景、申报工作程序、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指导标准及各模块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和分解,各成员单位结合指导标准要求对本部门能够提供的支撑材料进行了科学系统的梳理。
会后,各部门第一时间响应,协同推进申报工作,教务处针对在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及“十三五”规划中列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相关内容,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教法改革、课程建设等指导标准汇总形成支撑材料;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针对创业就业课程设置情况,建立了就业创业导师库等方面汇总形成了支撑材料。园区与产业办公室针依托大学科技园建设学生校内外实践教育基地和大学生创业资金保障等方面汇总形成支撑材料;科技处针对校内科技创新资源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情况,支持在校学生开展创新科研工作等方面汇总形成了支撑材料;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针对学校鼓励扶持大学生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汇总形成了支撑材料。校团委针对创新创业实践训练、创新创业竞赛、创新创业项目指导服务等方面汇总形成了支撑材料。
突出特色、擦亮品牌,系统凝练育人成效
创新创业学院根据各单位汇总形成的支撑材料,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学科优势、学生特点以及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形成的典型做法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撰写形成申报报告。报告从注重顶层设计,师生全员参与,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课程建设,改革教学方法,提升教育体系育人效果;加强实践训练,培养创新能力,增强训练体系育人成效;健全保障机制,完善服务标准,优化服务体系育人模式;改革特色鲜明,双创成果丰富,教育示范辐射作用明显等五个方面对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特色理念、典型做法、育人成效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凝练形成了具有东北农业大学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品牌。
最终,经专家组会评,我校在参加本次申报认定的全省19所本科院校、13所高等职业院校中总成绩排名第一,被教育部授予第二批“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称号,同时成为首批“黑龙江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近年来,东北农业大学坚持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为工作理念,主动适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经济新常态需求,结合龙江区域特点、学校优势特色,扎实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学校发展内涵,形成了全体教师参与、覆盖全体学生、具有鲜明农科优势的“教育、训练、服务”三位一体的创新创业工作格局。
我校此次作为第二批入选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东北农业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各项先行举措产生示范性带头作用的重要体现。创新创业学院将以此次入选为契机,继续发挥优势,挖掘校内外资源,进一步深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建设创新驱动、具有示范效应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高校的过程中不断取得新进展,为深化国家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出贡献。
(供稿/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