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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开展国家级及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 总结自评工作专家评审会

发布日期:2023-07-12 发布机构:宣传部 责任编辑:徐小添 阅读次数:

为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工作部署,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要求,7月12日,我校组织开展国家级及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自评工作专家评审会。会议专家组由哈尔滨商业大学副校长王巍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院常务副院长赵雅琴教授、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院李明泽教授、黑龙江大学教务处处长吴华洋教授、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务处处长王义文教授组成。我校各国家级、省级示范中心主要负责人和骨干教师参加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处长张永强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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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强主持会议

会上,专家组依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项目观测表》对我校食品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东北农业大学)、植物科学与技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东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东北农业大学)、农业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东北农业大学)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农业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农学实验教学中心、动物医学实验教学中心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依次进行了考核评价。经各中心负责人汇报答辩、专家组审阅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现场质询等环节,专家组从各中心建设规划、具体举措、制度保障、亮点特色凝练、下一步工作思路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整改意见,并分别形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专家组考察评价意见》。

各示范中心进行现场汇报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提升实验教学水平和实践育人能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教育部高教司于2023年4月发布《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3号)。我校组织各实验中心负责人及骨干教师参加黑龙江省本科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培训会议,按照国家要求全面梳理示范中心的各项工作,开展年度报告及阶段总结工作。学校将利用本次自评工作,继续分析总结我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优势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建设和管理,完成整改提升,高质量迎接国家级、省级考察审核,及时完成各阶段总结工作,构建高水平实践教学平台,推动我校实践教学条件和教学水平的全面提升。

示范中心接受专家组现场质询

(供稿/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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