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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30 发布机构: 责任编辑:钱振宁 阅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严格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及《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决定对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研究生(超限研究生)开展学籍清理清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超限研究生是指超出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仍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其中,硕士5年、博士6年。

本次清理范围:2020年及之前入学硕士、2019年及之前入学博士。

二、办理方式

超限研究生可按以下方式之一办理离校并终止学籍:

结业:修满学分、课程与培养环节合格,未达毕业要求,可申请结业。

肄业:在校学习满一学年以上退学,可申请肄业。

退学:自愿申请退学;不符合结业、肄业条件且未主动办理的,学校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三、工作安排

1.各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院领导、导师、辅导员为成员的核查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相关培养单位负责通知超限研究生,于2026年5月30日前到校(或书面委托)办理结业、肄业或退学手续。

2.对于未主动办理手续的超限研究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向其本人送达《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告知书》(附件1),告知拟处理意见、依据和申诉渠道。无法联系本人的,以培养单位网站公告10 个工作日视为送达,同步做好告知与送达记录。

3.超限研究生可在收到告知书(以签收日期为准)或网站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书面申诉。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诉的,将视为同意学校拟处理意见。

4.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本单位的处理报告及结果汇总表(附件2)报送研究生院。

5.学校按相关程序统一注销学籍。

四、工作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负责、严格审核、规范流程、按时完成,确保学籍清理工作平稳有序。

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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