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发展基金会 人才招聘 ENGLISH 旧版回顾 融合门户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铁路客运电子发票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5 发布机构:宣传部 责任编辑:徐小添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布的《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2024年第8号)要求,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现将铁路客运电子发票报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凡涉及因公出差,乘车日期为2024年11月1日(含)之后的,可使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行报销。发票图样见下图:

2. 出差人员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通过铁路12306(包括网站和移动客户端,下同)如实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官方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GIOa1JHS9Ngkg3QkblRaCw)

3. 出差人员在铁路12306申请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时,务必准确填写发票抬头信息(发票抬头:东北农业大学;纳税人识别号:122300004140017248),否则不予报销。

4. 票价500元(含)以上的电子发票需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打印。

5. 电子发票报销按照《东北农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财务处

2025年4月25日

联系我们

地址 Add : 中国 哈尔滨 香坊区 长江路600号

电话Tel:+86-451-55190114

书记信箱:shuji@neau.edu.cn

校长信箱:xiaozhang@neau.edu.cn

黑ICP备05001969号 本站版权归东北农业大学所有,未经许可,谢绝一切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