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园内非机动车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出行安全,营造优质的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非机动车注册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登记时间
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7日。
二、注册登记对象
全体在职教职员工(含临时聘用制人员)、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注册登记地点
学生自行车注册登记的标识牌以所在学院班级为单位到大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领取,并根据“非机动车管理系统绑定车辆操作视频”进行绑定,采用“一车一码、一个年级一个颜色”进行区分;学生电动车及全体在职教职员工(含临时聘用制人员)自行车和电动车的注册登记标识牌需到现场办理,南区办理地点为体育馆西侧、北区办理地点为北三学生公寓西侧,现场办理时间为4月21日至4月27日9:00时至16:00时。
四、办理注意事项
1.因校园公共资源有限,自行车和电瓶车每位师生仅能选择一种车辆办理注册登记。
2.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登记的师生,请于5月6日前到保卫处108室办理。
3.5月6日后如有新购置、转让非机动车的师生,请于每周三下午到大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
五、清理未登记车辆
自2025年5月6日起,对未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并绑定标识牌的非机动车,将视为废弃无主车辆进行清理。自清理工作结束一周内(5月15日前)无人认领的废旧车辆,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集中处置。
六、相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准确传达至每位师生员工,避免通知错漏。
2.希望广大师生员工对此次工作给予监督和配合。
特此通知。
保卫处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