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工作站: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8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首届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安排,为做好我校参加首届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省选拔赛(以下简称“省赛”)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智汇龙江 博创未来
二、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2025年4月至7月。
(二)比赛项目:设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三个组别,每组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其他领域等7个赛道。学校拟组织队伍参加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自行报名参赛。请意向参加揭榜领题赛的单位或个人将报名情况反馈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揭榜领题赛需求征集详见《关于征集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揭榜领题赛有关技术需求的通知》https://hrss.hlj.gov.cn/hrss/c111741/202504/c00_31827365.shtml,揭榜领题赛需求发布另行安排。
(三)参赛事项。参赛条件、参赛方式及赛事安排等事项,具体按照《首届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省选拔赛参赛条件》(附件1)和《首届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省选拔赛赛事安排》(附件2)执行。
三、激励政策
(一)省赛各组每个赛道设金、银、铜奖各1项,优胜奖若干;金、银、铜奖颁发获奖证书、奖牌,优胜奖颁发获奖证书。省赛同时为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国赛”)黑龙江省选拔赛,获得创新赛、创业赛金奖、银奖的参赛项目,直接推荐代表我省参加国赛。比赛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二)获得省赛金奖(前3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破格晋升副高级职称,获得国赛金奖(前3人)、银奖(前2人)、铜奖(第1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破格晋升高一级职称,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所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取得职称尚未聘用的可直接聘用至对应岗位最低等级,取得职称且已聘用的可晋升一个岗位等级(不含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三)获得国赛金、银、铜奖(第1人)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其获奖项目按规定程序分别优先给予当年省博士后特别资助(30万元)、面上一等资助(20万元)、面上二等资助(10万元)。上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指以我省在站博士后身份报名参赛且当年省博士后资助评审结束前未出站人员,此前已获得我省博士后择优资助人员不再重复享受同类资助政策。
(四)获得国赛金奖(第1人)人员,可不占所在单位名额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作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入选者发放一次性津贴2万元。
(五)获得国赛金、银、铜奖的黑龙江省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依托梯队组建3人及以上团队),在梯队择优资助中分别优先给予梯队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资金支持,按规定用于梯队人才培养和开展梯队工作。参赛团队成员均应为已备案的同一梯队人员,已获得资助的梯队5年内不再重复予以支持。
(六)对获奖项目所在驻省单位,优先按规定推荐申报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或科研工作站,新设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分别按规定给予30万元、50万元建站经费支持。
(七)对积极组织参赛、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予以通报表扬;对成绩突出的设站单位,在年度省博士后择优资助中重点给予名额倾斜。
以上政策仅限本届省赛、国赛有效,同一项政策只能按规定就近就高享受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工作站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做好参赛报名工作。
(二)参赛报名的个人或团体,要认真阅读参赛条件、时间安排和要求,申报材料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符合条件。一是4月16日前完成预报名,请意向参赛的个人或团体填写《首届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创新赛、创业赛预报名汇总表》(附件3);二是5月22日前完成正式报名,申报创新赛、创业赛参赛对象分别填报《首届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计划书》(附件4、附件5),并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要求详见附件2)。以上材料请意向报名的个人或团体按照上述时间节点一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至邮箱postdoctoc@neau.edu.cn,纸质版加盖所在流动站设站学院公章送至主楼831。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黄老师
联系方式:55191530 55191982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