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实验室既是教师开展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也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平台,更是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基地。为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文明、整洁、有序的实验环境,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学校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携手共建整洁安全的实验室环境,做实验室的主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验室工作过程中,知敬畏、守底线、护安全。一、从我做起,创建干净整洁的实验室环...
根据农业农村部高效播种收获装备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通知,经校内外研究人员自由申请,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校外同行专家审评,确定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拟立项2项,现将具体名单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2)。公示期间有异议者,请与实验室办公室联系。公示结束后,请课题申请人于2023年11月3日前与实验室联系,确认课题资助情况及后续相关工作,否则视为放弃,同期填写“农业农村部高效播种收获装备重点实验...
各学院:按照《东北农业大学优秀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东农党发〔2022〕97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学校拟对2018年以来引进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开展中期及期满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18年以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聘期分别满3年、5年的高层次引进人才。二、考核内容依据《东北农业大学高层次引进人才聘用合同书》和《东北农业大学优秀人才引进任务书》,就考核对象聘期内师德师风表现、教学科...
培训专家:张俊峰培训主题: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培训时间:11月3日(星期五)14:00培训地点:图书馆227参会人员:1.涉及生物安全的学院实验室安全主管2.涉及生物安全的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员及研究生参会须知:1.本次培训签到方式为现场扫码签到2.请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就座,培训期间请保持手机静音实验室管理处动物医学学院2023年10月30日专家简介:张俊峰,男,1966年4月出生,东北农业大学毕业,研究员,曾任黑龙江省动物疫病...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人才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相关要求,现将植物保护学院面试成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451)55191008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451)55190332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教...
为帮助我校学者快速得到本人最新的SCI、SSCI、EI、ESI的收录引用信息,助力学校世界一流学科和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图书馆将每周为我校学者揭示最新收录引用信息,以“收录引用周报”形式呈现,方便各位学者进行后续信息查询及应用。“收录引用周报”在自然周每周一推出,访问途径有:一、学校主页揭示:www.neau.edu.cn二、图书馆主页揭示:www.lib.neau.edu.cn三、微信公众平台揭示:周报出版有关说明如下:一、图书馆所提供信...
各有关单位:根据《东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人员退休返聘管理办法》(东农人字〔2023〕32号)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校2023-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返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返聘条件(一)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二)身心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正常完成工作任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三)返聘承担授课工作的专业技术...
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范要求,为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学校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年度检测,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15日。二、检修范围成栋主楼、成栋艺术楼、工程学院楼、基础实验楼、大学生活动中心(音乐厅)、图书馆、国际文化教育学院办公楼、国际文化教育学院公寓楼。三、检测内容火灾自动...
各学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提高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率,近日,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组织开展“黑龙江省最具转化潜力科技成果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要求(一)本次遴选活动征集由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及获奖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二)参与遴选成果应围绕我省“4567”现代产业体系。重点征集数字经济、生物经济、航空航天、新材料...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为全面加强我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东农党发〔2023〕106号)和《关于成立东北农业大学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的通知》(东农党发〔2023〕115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各二级单位党组织需成立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人员情况报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具体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