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学位办、教育厅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术风气,提高人才培养质量,4月24日上午,我校“学习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动员会议” 在研究生楼718会议室召开。研究生处负责人、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研究生管理教学秘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研究生处处长叶非主持。
叶非传达了黑龙江省学位办、教育厅发布的《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黑学位联[2013]1号)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就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处理办法》及我校制定的《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试行)》部署了相关工作。他要求各学院,一是要高度重视,集中学习,了解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和处理办法;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对学术作假严重性的认识,增强学术自律意识;三是把贯彻落实《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作为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常态,长抓不懈。他强调,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严把论文评审关,组织好论文答辩。一经发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即按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及《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试行)》严肃处理。
(供稿/研究生处 编辑/冯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