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我校在主楼628会议室召开专门会议,传达落实教育部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学工处、校团委、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张长利主持。
党政办公室主任姜国峰全文传达了黑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日前,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促进节约的规章制度;要严格开支标准,控制各项经费支出;要抓住关键环节,实行精细化管理;要加强宣传教育,培育节约型校园文化;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要求省内各市(县)教育局、高等院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精神,要积极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活动;加强技术创新,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加强资金管理,努力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张长利就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作了总结部署。首先介绍了我校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开展的工作。他指出,节能减排工作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是落实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措施,我们人人有责,更要高度重视。近些年我校在中水处理和回用、节能照明、行为节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形成了“科技节能减排、管理节能减排、节能减排育人”三位一体的节能减排工作模式,荣获“教育部节能减排先进高校”称号,是黑龙江省唯一一家获得黑龙江省政府授予的“十大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的高等院校,并进入“全国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单位”行列。虽然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我们的任务仍然很艰巨。结合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张长利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对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工作的认识;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师生的节约意识;三是把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而且要长抓不懈。
在会议的最后,张长利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制定好规划及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形成学校整体的工作方案,用以指导学校下一步节能减排工作,同时要求各个部门要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重在抓好落实。
(宣传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