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对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予以命名表彰,我校被授予2012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多年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全校师生员工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的部署,以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工作为载体,通过创建文明和谐学院、文明和谐部处活动,不断推进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为学校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学校希望各部门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文明单位建设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大文明单位创建力度,使精神文明建设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协调发展,推动我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迈上更高的台阶。
(报道/冯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