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科技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同意中国农业大学等10所高校成立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通知》,同意东北农业大学等10所高校成立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通知》要求,有关高校和地方紧密结合实际,抓紧确立组织领导和管理机构,落实建设条件和配套支持,推动机制体制改革与创新,进一步细化与完善建设方案,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创造良好的环境,努力把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成为带动和引领区域新农村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力量。
据悉,“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计划”是教育部、科技部为落实2012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国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实现三化同步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按照《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全国农业高校提交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方案申请,教育部、科技部经认真研究,同意我校与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10所高校首批成立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东北农业大学作为全国首批“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试点建设单位之一,也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高校试点院校,在2012年2月29日举行了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启动仪式暨校县(市区局)战略合作签约仪式。研究院将“立足龙江,面向‘三农’”,服务北方现代化大农业和“寒地黑土”农业,培养高端农业科技人才,重点建设4个农业综合示范基地、6个特色产业基地和8个专家服务站,探索新型科技推广模式,服务新农村建设。
(报道/冯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