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迎接“12•4”法律宣传日,12月3日中午11:00,法学院在南岗区远大商城前举办“12•4”法律宣传活动,该活动由法学院及哈尔滨市秋林地区执法局共同主办,法学院书记王占江、副院长王平达、各专业授课教师及大三同学参与了此次法律宣传活动。哈尔滨新闻综合频道等媒体将报道此次活动。
此次法律宣传活动采用发放法律宣传册、进行普法问卷调查、现场咨询等形式,结合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法律宣传,并为现场咨询者悉心解答各种问题。下午1:00,法律宣传活动结束,取得圆满成功。
此次法律宣传活动,不仅使法学院的师生真正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而且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进一步提高国民的法律知识,增强守法意识,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供稿/法学院团委 编辑/方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