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省教育厅、市公安局分别来我校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我校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我校维护“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我校保卫处处长衣春生、副处长葛庆武陪同检查组对我校学生宿舍、危险物品仓库、学生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了安全检查。我校副校长刘荣与检查组交换了意见。
检查组认为,我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积极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全力构建“安全和谐校园”,管理和防范到位,并对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据悉,我校被授予省级“安全和谐校园”称号,并被市安全委员会授予 “防火安全先进集体”称号。
(供稿/保卫处 编辑/徐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