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4年度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验收结果正式发布。我校在全国38家承办单位中表现优异,获评“优秀”等级,培育工作赢得农业农村部专家组的高度认可。
自2022年“头雁”项目启动以来,我校受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委托,作为省级培育任务主要承担单位,已圆满完成三期培训任务。2024年成功培育216名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学校始终将该项目作为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通过强化组织保障、优化培育体系、严格教学管理、完善考核机制和创新宣传模式等多方面协同推进,构建了覆盖培训全流程的高质量培育体系,为我省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了坚实人才支撑。
在组织保障方面,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委员会,常态化对接省厅并汇报进展,同步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导师帮扶、评优激励及奖学金等制度,夯实项目运行基础。系统培育方面采取线下小班授课、创新教学模式与临时党支部建设相结合,线上实行学员自选课程与班主任督学机制,全面推行“双导师制”精准帮扶,并组织学员赴外省开展研学交流。教学管理严格执行“四个一”模式,坚持按需设置内容与计划,本校师资授课比例超过70%,依托资金管控与学习系统记录实现流程规范化,保障学员享有与在校生同等的学习生活条件。考核评价与创新宣传同步推进,实施动态测评机制,建立涵盖教学、师资与后勤等多维度的满意度调查制度,打造“一二四”培育模式以提升学员实战能力。举办优质农产品展示会,搭建资源对接平台,并自主建设“育农网”社会服务平台,为学员提供持续的信息服务。
此次获评“优秀”等级,是对我校“头雁”培育工作的充分认可。学校将继续优化培育模式,为乡村产业振兴培养更多高素质带头人,贡献东农力量。
(供稿/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