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做好年终决算等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财务工作情况,现就年末报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财政性资金项目(5字头)支出业务,报账截止日期为11月13日。详见我处于9月24日发布的《关于加快财政性资金项目(5字头)报销事宜的通知》。
2.非财政性资金项目(8、4、3字头)支出业务,报账截止日期为11月27日。
3.收入类到账立项、拨款等业务可正常办理,截止日期按省级财政封库时间确定。
4.发生借款的单位和个人,请及时办理报账及还款业务,于12月31日前结清借款。
财务处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