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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管制类化学品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1 发布机构:宣传部 责任编辑:徐小添 阅读次数: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整体工作安排,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东北农业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第三季度实验室管制类化学品采购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采购需求填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根据实验室本季度教学科研的实际需求,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实验室危化品管理系统(https://aqzr.neau.edu.cn)提交管制类化学品采购申请。

二、采购计划审核

(一)学院审核

各学院对申请人教学科研实际、使用库存、台账登记等情况进行核准,符合采购标准可在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如存在申请信息不完整、不明确、库存超标或危化品存储不规范等情况的实验室,本次将不予采购。

(二)学校审核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按照属地公安机关要求,在学院审核基础上,对各学院实验室危化品入库量、使用量、库存量、台账记录等情况进行核实。凡是在实验室基本信息中备案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并做到账物相符、台账流程清晰、记录真实完整、存储符合规范的实验室可申请采购。

三、采购相关说明

1.现阶段无法在实验室基本信息中备案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可汇总至学院安全主管处,后交由国资处工作人员统一处理;

2.采购信息填写需真实完整、明确规范,在系统中填写“用途说明”时,“教学”用危化品需详细填写“实验课名称及人次”等内容,“科研”用危化品需详细填写“实验项目及内容”等内容;

3.在暑期开展的高风险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中,存在“管制类化学品存储不规范”安全隐患的5个实验室本次将不予采购,待整改复查合格后可再次申请。

四、采购时间及联系人

1.教师申报时间:9月1日—9月7日;

学院审核时间:9月8日—9月9日。

2.联系人: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技术安全科李欣、于佳祺,

电话:55191845。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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