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践行“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发展理念,深耕黑龙江生物多样性的科普教育沃土,全面推进“新农科”建设,助力全省自然教育与科创教育深度融合。黑龙江省植物保护学会联合省内东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农学院、黑龙江大学现代农业与生态环境学院共同举办“第五届黑龙江省昆虫微视频、摄影、绘画、标本制作及文创竞赛”。诚邀广大学生和昆虫爱好者积极参赛,共同探索昆虫世界的奇妙魅力,普及昆虫科学知识、传播生态保护理念。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植物保护学会
东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农学院
黑龙江大学现代农业与生态环境学院
(二)承办单位:
东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二、参赛赛道及参赛对象
(一)A组:高等院校学生赛道
参赛对象需为黑龙江省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每个参赛作品必须有一名省内高校或科研单位的具有昆虫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二)B组:公众赛道
参赛对象不限身份,仅可参加昆虫摄影、昆虫绘画及昆虫文创竞赛。
三、竞赛要求及规则
(一)昆虫微视频竞赛
1.1拍摄和制作昆虫相关的科普短视频,视频内容积极向上,体现出科普性、科学性和思政性,时长在3分钟以内,视频的片头需注明参赛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参赛单位等相关信息。
1.2每位参赛选手最多选送1个微视频作品,微视频作品以“微视频+姓名+手机号+作品名称”作为压缩文件名称。
1.3昆虫微视频投稿邮箱:zhuzy@neau.edu.cn。
(二)昆虫摄影竞赛
2.1以昆虫为主题的摄影作品,单幅或成组照片均可,每人最多提交2张/组照片。
2.2参赛作品必须有相应的图片说明,如图片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图片故事(总体描述并介绍作品,字数在200字以内)等信息。投稿照片格式为jpg,需使用数码相机拍摄(300万像素以上),文件大小大于1 MB,推荐原图尺寸上传。
2.3参赛作品后期可以进行明度、对比度、饱和度、黑白的转换,相机内直接生成的多重曝光、HDR、堆栈都允许。不允许后期在图片中添加元素,明显夸大,添加水印边框等。不接受AI合成照片。
2.4以“摄影+拍摄人+手机号+作品名称”作为压缩文件名称,并在参赛表格中标注拍摄地点(省、市、县,海拔高度)、拍摄时间(年、月、日)和拍摄人。A组需准确鉴定所拍昆虫种类;B组不做鉴定等专业要求。
2.5昆虫摄影竞赛投稿邮箱:zhuzy@neau.edu.cn。
(三)昆虫绘画竞赛
3.1以昆虫为主题的绘画作品(昆虫形态结构图、昆虫生态图、工笔画及水墨画等均可),昆虫结构图以A4纸大小为宜,其它作品不做纸张要求;彩色、黑白绘画作品均可,每位参赛选手可选送1幅作品参赛。并配有相应的作品信息,包括作品创作人和作品背后的故事(总体描述并介绍作品,字数在200字以内)等信息。
3.2作品可自行送达或邮寄到竞赛组委会。
(四)昆虫标本制作竞赛
4.1以昆虫为主的盒装标本、昆虫微景观标本等均可参赛,每位参赛选手最多可选送1件作品。
4.2所有参赛获奖作品不退还,优秀作品将在校园或博物馆展出。
4.3作品可自行送达或邮寄到竞赛组委会。
(五)昆虫文创竞赛
5.1融合昆虫元素,以昆虫的形态、色彩、生态行为和文化内涵等为灵感,融合艺术设计与创新思维,打造具有科普性、艺术性和实用性的昆虫文创作品。选送作品不限件数。
5.2鼓励大学生参赛作品融入学校文化、学科特色或地方生态资源。每件作品需附设计说明(不少于150字),阐述灵感来源、生态设计巧思。
5.3所有参赛获奖作品不退还,优秀作品将在校园或博物馆展出。
5.4作品可自行送达或邮寄到竞赛组委会。
四、竞赛日程
1.提交参赛作品时间: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30日。
2.有意参赛者可加入第五届黑龙江省昆虫竞赛QQ群(群号:1021561669)。
3.昆虫竞赛作品(含参赛表)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600号,东北农业大学植保学院417室,朱正阳(收),联系电话:13251550588(也可自行送至上述地址)。
4.昆虫微视频、摄影、绘画、标本制作和文创竞赛均需要填写电子版参赛表(附件),并附参赛人电子签名,发送至邮箱:zhuzy@neau.edu.cn。
五、评审及奖励
竞赛组委会负责本次竞赛的评审工作,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出获奖作品。昆虫微视频竞赛、摄影竞赛、绘画竞赛、标本制作竞赛及文创竞赛,均设有特等奖(10%)、一等奖(20%)、二等奖(20%)及优秀奖。竞赛组委会将为A组所有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同时为特等奖获奖者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B组仅颁发完赛纪念证书。
六、注意事项
1.禁止一稿多投。
2.参赛者必须保证提交作品为本人原创,应该保证作品的著作权,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权利,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凡投稿参赛即视为本赛事承办单位已获得参赛者(即微视频、摄影及绘画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在版权保护期内,无偿拥有该作品之修改、复制、汇编、通过新媒体向公众传播的权利。
4.参赛作品一经提交,不予退还。标本制作竞赛参赛作品,不能为国家珍稀或列为保护对象的昆虫。
5.本次竞赛不收取报名费,参与本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参赛方自理。
6.本次竞赛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设有QQ联络群(群号:1021561669),参赛选手自愿选择是否加入该群,禁止发广告等,竞赛结束后本群将自行解散。
7.竞赛组委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植物保护学院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