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园非机动车辆管理,整治“僵尸车辆”长期占用公共车位、影响校园环境秩序的问题,缓解校内停车压力,我校将对校园内废弃、无主非机动车辆开展集中清理处置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校园内无人使用、无人管护、无法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包含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具体判定标准:车身残缺、部件缺失、锈蚀变形严重,车辆长期积灰、轮胎干瘪老化,长期停放且无使用痕迹的车辆。
二、时间安排
1.自行处置阶段(即日至2026年6月21日)
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请在此期限内自查车辆,仍可正常使用的请移至规范非机动车停车位有序停放;确认不再使用的,请自行移出校园。
2.集中清理阶段(2026年6月22日至6月26日)
逾期未自行处置的废弃无主非机动车,学校将统一集中转运至存放点。
3.车主认领阶段(2026年6月27日至6月30日)
车辆所有人如需认领,请携带、购车凭证、车钥匙,校园电子V卡前往学校保卫处108室办理认领登记,登记完成后到指定存放点认领车辆。
4.统一处置阶段(2026年7月1日后)
认领期限结束后,仍无人认领的废弃非机动车,视为自愿放弃车辆所有权,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报废处置。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