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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集中回收毕业生自有非机动车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1 发布机构:宣传部 责任编辑:徐小添 阅读次数:

毕业离校在即,为规范校园车辆管理,解决毕业生自有非机动车辆邮寄成本较高问题,防止遗留废弃非机动车辆挤占道路、消防通道及停车区域现象发生,我校联合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开展毕业生自有非机动车辆集中回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回收范围

本校2026届全体毕业生及有意愿出售的在校生名下的自行车和电动车。

二、回收原则

“双方自愿、公开定价、规范流程、一车一议”原则

三、回收时间及地点

回收时间:6月13日~6月18日 9:00~17:00

回收地点:南区体育馆门前南侧、北区学生第三餐厅东侧

办理要求:本人携带校园卡、车辆钥匙到场登记;委托他人代办需同时携带代办人校园卡及车主委托书。

四、回收流程

1. 现场核验:回收人员现场核对车辆信息、发票,检查车辆成色、电池、部件状况,按实际车况进行报价。

2. 确认回收:学生同意报价后,签订回收协议,现场支付现金,完成车辆交接。

五、逾期清理规定

超出自主处置、集中回收时限后,校园内所有无人看管、无车主认领、停放满7日以上的非机动车辆,将统一视作废弃无主车辆处理:

1.学校将统一集中清运至校外报废点;

2.逾期未主动处置车辆视为车主自愿放弃所有权,学校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3.清运过程中车辆损坏、配件遗失等问题,由车主自行承担责任。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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