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2026年6月工资公积金扣款项已按公积金中心实际缴存标准执行。本次调整涉及2026年1—5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差额,已在2026年6月工资中一并完成清算。
本次差额清算包含双向调整:一是对前期多扣缴的公积金差额予以返还,二是对前期少扣缴的公积金差额进行补扣。
因本月工资核算额度限制,部分人员补扣款项未结清的差额,将顺延至7月工资中继续补扣;部分人员应返还的差额未足额发放完毕的,将顺延至7月工资中一并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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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