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实验室安全事故的教训,切实做好“十五五”开局之年实验室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为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做好2026年度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认清严峻形势,坚决扛起安全政治责任
实验室安全是我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底线,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各二级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确保将“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责任体系压实到每个房间、每个试剂柜、每个气瓶。
(二)严管高危风险源、“新兴领域”风险
对涉及爆炸性化学品、高毒危险化学品、致病性病原微生物、高能量激光或高压电等实验项目,必须进行实验前安全风险评估。对于人工智能+实验、新材料合成、生物基因编辑等新兴领域,要主动研判新风险,制定针对性管理措施。
(三)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
严禁无准入资格、无应急预案、无现场监护人员开展危险性实验。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通过安全准入考试取得资格。过夜实验、高危实验必须经过二级单位审批,并落实双人值守或远程监控。强化应急处置培训,要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一)完成风险辨识
1.全要素开展风险辨识。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全部实验室参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1),逐室排查、逐项填表,形成“一室一表”,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院级《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台账》,实现动态更新。重点聚焦危险化学品、气体气瓶、生物病原体、辐射源、特种设备等“存量风险”,以及新兴交叉、中试放大、夜间实验等“过程风险”。
2.填报方式。登录“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管理平台”→“实验室管理系统”→“风险台账备案”中进行填报。填报地址:https://jinshuju.com/pt/Z0AI8OCV。
3.会议培训。为规范信息填报与数据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于5月21日(星期四)下午2:00在主楼215室,组织各二级单位安全主管及相关人员召开填报风险台账的专项培训会。
(二)实验室信息填报及更新
1.各二级单位按要求填报《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3)。
2.各二级单位要认真核实“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动态更新实验室基本信息、风险等级、责任人等内容,确保分级分类精准规范,坚决杜绝数据错报、漏报、失真。
(三)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
1.各二级单位要全覆盖开展对标检查。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2),逐条逐项开展自查。特别要对2026年一季度“弱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前期整改不反弹、未改项有进展。
2.各二级单位要对学院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对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安全问题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各二级单位自查自纠完成后,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对全校实验室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分级分类自评的准确性、危险源风险清单辨识完成情况和自查自纠中的安全问题整改情况,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三、时间要求及材料报送
1.请各二级单位于6月15日前完成《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台账》填报和《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动态更新。
2.请各二级单位于6月10日前完成实验室信息填报和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将《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3)、《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4)和《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附件5)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上述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到主楼803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sysgaq@neau.edu.cn邮箱。
联系人:孟祥伟、李欣
联系电话:55191386、55191845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