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运行,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现开展学期初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大检查及实验室信息更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大检查
(一)检查时间
3月4日—4月3日,根据各单位情况确定现场检查时间,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1.实验室基本信息备案情况;
2.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
3.实验室环境卫生情况。
(三)检查标准
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中的各项条款为标准。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各项协调配合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检查过程中所有实验室和药品柜能够及时打开。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按时进行整改,15天内未按要求整改的实验室,需另行填写纸质版《实验室安全问题整改报告》(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送至实验室管理处。无法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整改,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时限和预案“四落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形紧急情况下,应关停相关实验室,确保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二、实验室信息更新
(一)实验室、非实验用房数据录入范围及时间安排
1.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
2.公共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和寒地黑土现代农业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两个中心”)内办公室、会议室、研修间、库房、工具间、后勤及物业公共管理房间等所有非实验用房;
3.请各单位于3月16日前完成信息更新工作。
(二)更新内容
1.对上年度系统内已填报的各项信息进行完善、更改和补充;
2.对新建、改(扩)建实验室进行信息备案。
(三)数据填报更新方式
1.实验室信息更新或备案
请各实验室负责人登录实验室管理处网页,进入“实验室、教室管理系统”,点击“实验室信息更新”或“实验室信息备案”,进行信息完善更新或备案。
涉及楼宇或者房间变更的实验室,需在系统中将原实验室使用状态变更为“停用”后,点击“实验室信息备案”,录入新实验室具体信息,并进行分级分类自评。
2.两个中心非实验用房信息更新、备案
请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登录实验室管理处网页,进入“实验室、教室管理系统”,点击“信息更改”或“房间备案”,录入房间具体信息。我处将根据系统备案信息,统一为两个中心各房间更新门牌。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实验室信息更新工作作为规范实验室管理、保障教学科研有序开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录入数据真实有效、符合实际,坚决杜绝漏报、错报、瞒报现象,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细、保质保量完成。
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