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黑龙江省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5〕534号)(附件1)要求,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创新潜力和发展活力,现就做好学校梯队择优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数量
本次资助面向学校现有黑龙江省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突出服务“四个面向”、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以及加快建设“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人才需求,支持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产业以及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并注重向建设发展质效突出、人才培养成效显著、专业领域成果丰富、行业带动作用明显且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梯队倾斜。
学校现有26个省级梯队,按照省人社厅“有4个及以上省级梯队的部门(单位)一般按照不超过总量的40%推荐”的规定,我校本次可推荐名额为10个。其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带头人出现空缺或已符合退出要求的梯队原则上不纳入本次申报资助范围。资助项目在一个培养周期内只可获批一次。
二、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梯队申报(2025年11月7日至13日)
申报梯队填写《黑龙江省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择优资助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2)并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填报的业绩成果应为梯队设立(2024年7月1日)以来所取得(含梯队设立前获批、设立后结题或仍在研的项目),不可重复获得的奖项、称号可不受时间限制列入填报范围。
(二)部门审核(2025年11月14日)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申报梯队材料进行初审。具体审核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专家评审(预计2025年11月17日至18日)
学校组织专家会审,依据现有梯队学科门类,分成“农学组”“工学组”“理学与文管学组”三组开展评选,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省厅审核(2025年11月20日前后)
拟推荐梯队携带梯队代表性业绩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前往省人社厅完成现场审核(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原件复核后退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材料提交(2025年11月23日前)
审核完成的梯队,《申报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5份,装订成册,送至主楼812室,电子版以梯队名称命名发送至211@neau.edu.cn。
三、资金使用管理
根据《黑龙江省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管理办法》(附件3),资助分为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三个档次(资金支出范围详见附件1),资助金额由省人社厅评审确定,申报时仅填写各项支出预算比例即可。每年12月底前,各获批梯队应报送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综合报告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梯队申报指导工作。各申报梯队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传达相关通知与要求。同时,要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编造、篡改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确保申报内容客观反映实际情况。
联系人:徐天玮 曹海峰
电 话:0451-55190206 18745064261 13796603257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