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及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教育学”整合设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规办具体负责,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黑龙江省范围内的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及向全规办上报推荐工作。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奖范围
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参评成果的时间范围为 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参评成果类别包括著作、论文、普及读物、咨询服务报告。著作、论文、普及读物类须为“教育学”学科或教学研究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须在上述范围内。
3.凡已在上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 学)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二、申报办法和程序
1.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 5 项。每个学院限报1项。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结题获得“优秀”等次的课题研究成果优先推荐。
3.申报者个人须对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申报 者访问(无需登录)全规办评奖申报系统(点击全规办官方网站 https://onsgep.moe.edu.cn“评奖申报”栏目)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进行填写。
4. 各单位将《专区申报评审表》的WORD 版和 PDF 版、成果及佐证材料的PDF版、申报成果汇总表等于2025年10月3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丽秋 电话:55190245
电子邮箱:pgbgs@neau.edu.cn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