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排查的通知》和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现开展全校实验室排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具有研发、生产、使用20种特定化学品(详见附件1)能力的实验室。现将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排查范围
各二级单位涉及20种特定化学品研发、生产、使用的实验室,以及具有制毒重点设备反应釜并开展有机化合物相关实验的实验室,尤以化工、化学、生物、医药等相关专业为重点。
二、排查内容
1.实验室基本情况:实验室(楼宇、房间号、实验室名称),是否使用20种特定化学品(涉及使用人员中是否具备研发和少量加工能力),是否涉及反应釜并开展有机化合物实验,涉及化学品种类、主要研究方向等。
2.人员情况:实验室研究人员数量、身份信息、专业背景等。
3.设备情况:制毒重点设备反应釜数量及使用情况等。注:实验室新购置的反应釜要及时在实验室管理系统中备案。
三、排查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次排查工作的协调和沟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各二级单位要压实实验室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三是强化信息汇总。请二级单位认真填报统计表(详见附件2、附件3),于5月26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版本(盖二级单位公章)报送至主楼803,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管理处邮箱sysglc@neau.edu.cn。
联系人:李欣、于佳祺
联系电话:55191845
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