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黑龙江省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做好2025年度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二级单位要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好实验室安全检查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并持续督促整改。
(二)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二级单位要压实各级安全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各二级单位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未取得安全准入资格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室。强化应急处置培训,要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
1.各二级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1),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自查工作,重点做好实验室分级分类自评准确性、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安全教育培训及准入、日常安全检查与整改落实、危险化学品及生物安全全周期管理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2.各二级单位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问题台账,对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安全问题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各二级单位自查自纠完成后实验室管理处对全校实验室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分级分类自评准确性和自查自纠中的安全问题整改情况,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教育厅组织调研
省教育厅抽取学校开展进校调研工作,重点调研发生过安全事故、前期自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上一年度整改不到位的高校。
三、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和《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附件3)报送实验室管理处。
上述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于6月2日前报送实验室管理处(主楼803),电子版统一发送至sysglc@neau.edu.cn。
联系人:李欣、石佳卉
联系电话:55191845
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