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农校发【2024】23号关于印发《东北农业大学学费宿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对学费、住宿费清缴事宜通知如下:
1、清缴范围:凡属我校自2002年至今在读、已毕业及获得学位的学生,包括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农业推广硕士、在职攻读兽医博士、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等,存在欠缴学费、住宿费的人员,都在此次清缴范围之内;
2、本次清缴时间:2025年5月7日-5月30日;
3、缴费方式:为方便学生缴纳学费及住宿费,我校特开通校园安心付学宿费支付平台,在校本科及研究生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东北农业大学官微”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校园服务”,点击进入“校园安心付”进行学宿费缴费。

2025年6月10日起,缴费成功的同学,只需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随时下载并打印学费电子票据。(具体操作流程参看“东北农业大学官微” 、“校园服务”、“学费电子票据领取指南”)。

如缴费过程中遇特殊问题,可到财务处203室(学生收费管理科)进行咨询及处理。
咨询电话:55190057
4、其他说明: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是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无故拒不缴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追缴,以确保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特此通知!
东北农业大学财务处
东北农业大学学工处
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