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2025年度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类别
1.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
重点支持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2025年度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我省省情开展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应在1-3年内结题。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1项)。
2.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综合改革专项重点课题
本专项课题设立选题指南,申请人需要紧密围绕选题指南结合我省教育发展实际拟定题目,不可以超出选题指南范围。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处级职务的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必须能实质性主持、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研究基础,并能够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一般应为高校、地市级及以上教师发展机构和教育行政单位中从事教育宏观战略发展研究人员。课题不限申报名额,每人限报1项,不可同时申报本年度其他类别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重点课题
申请人应为学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师(专、兼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不可同时申报本年度其他类别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发布的课题选题指南是研究参考的重要方向和范围,申请人可围绕选题指南自拟题目。我校限额申报1项课题。
二、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1.本次课题申报由二级单位组织申报,其中,省规划重点课题每个单位最多申报2项,排序后提交;就业专项课题每个单位最多申报1项;综合改革专项课题无限项要求。
2.请于4月27日17:00前将本单位课题申报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307896259@qq.com。
3.电子版材料包括汇总表、立项审批表、盲审活页,明确分类命名,如:XX学院-XX课题申报,待学校评审完成后按通知要求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课题申报具体要求及其它相关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王丽秋 电话:55190245
办公地址:主楼403室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