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近期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提示的要求,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做好2025年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针对亚冬会临近、冰雪旅游持续升温、冬季极寒天气等形势特点,要进一步加强风险研判、主动谋划部署。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把实验室安全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
二、坚决落实整改,巩固安全成果。
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月6日期间,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开展了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大检查工作,经全面排查,共发现各类安全问题188条。各单位要围绕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大检查、学院自检自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隐患的跟踪整改,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无法立整立改的,要建立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
三、落实重点任务,筑牢安全防线。
各单位要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加强对实验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的检查力度;要特别加强对管制类化学品、易燃助燃易爆类危险化学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等的安全管理;坚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个人防护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各二级单位应统一管理实验室钥匙,保证必要时能顺利进入实验室;各实验室要加强自建监控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仍未完成整改的实验室,严禁在寒假期间私自开展实验工作;学生开展实验必须有导师或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实验室内不得留宿,对超过23:00的实验采取“非必要不开展”的原则,如确有必要的,须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且一次一报;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24小时通电设施设备(冰箱、冰柜、培养箱等)的安全管理,安排专人做好寒假期间的巡查值守工作。
假期进行搬迁的实验室要注意危险化学品、设备、气体钢瓶、实验废弃物的搬迁安全,严格按照《关于寒地黑土大楼、基础实验大楼等楼宇实验室搬迁工作的安全提示》相关要求执行。
四、加强假期巡检,确保实验安全。
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假期期间的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及相关管理部门。假期期间,实验室管理处将不定期对有重要危险源和使用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