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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 2023年度期满考核及2024年度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8 发布机构:网上投稿 责任编辑:钱振宁 阅读次数: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按照《东北农业大学“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支持实施办法》(东农党发〔2022〕89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现启动“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2023年度期满业绩考核和2024年度遴选及层次晋级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期满业绩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2019年入选“首席教授”及2020年入选“杰出学者”“学术英才”,且在支持期内未产生晋级变化的高层次人才。

(二)考核流程

1.个人自评:考核对象对照本人《“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申报书》预期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和支持期内业绩成果情况进行自评。自评合格填报《“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期满考核报告》(附件1),自评不合格须提交《“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延期考核申请表》(附件2)。

2.学院考核:各学院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查,组织教授委员会就目标完成情况、业绩贡献情况进行评议并形成考核意见,对考核合格,符合并申请续期支持的人才提出推荐意见,其中“首席教授可以连续申报最多不超过2次(共3次)原层次支持;杰出学者可以连续申报最多不超过1次(共2次)原层次支持;学术英才没有连续支持政策”。评议下一支持期内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和预期目标,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填报《“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支持期满考核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人事处。

3.学校评审: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校学术委员会对学院考核及推荐意见特别是业绩贡献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业绩能力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形成续期支持评审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并公示。

4.最终认定:对考核结果及下一周期拟支持人员名单公示后无异议的,按照《实施办法》进行支持和管理。

(三)补充说明

如期满考核人员申请层次晋级,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评议符合晋级层次申报业绩条件相关标准,可只提交《“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申报书》(附件4),视为考核合格。

二、遴选及层次晋级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1.满足《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首席教授”“杰出学者”“学术英才”申报条件,尚未获得支持的相关教师。

2.现为“首席教授”“杰出学者”“学术英才”,取得新的关键业绩,满足更高层次条件标准的人才,可参与层次晋级申报。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遴选申报条件人员填写《“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申报书》(附件4),提交所在学院。

2.学院推荐: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所在学科、团队应明确支持期内申报人需完成的工作任务和预期目标,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评议、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填报《“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申报汇总表》(附件5),提交至人事处。

3.学校评审: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校学术委员会对学院推荐意见及人才业绩成果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形成支持层次认定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并公示。

4.最终认定:对拟支持人员名单公示后无异议的,按照《实施办法》进行支持和管理。

三、工作要求及说明

(一)参与考核及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按时间要求认真填报相关信息,涉密信息作好技术处理,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并需填写《个人承诺书》(附件6)。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及遴选申报工作,加强宣传、精心组织、规范程序。要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对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及申报人工作任务、预期目标计划情况进行把关。学院审核把关履职情况将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年终考核范畴。

(三)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东北农业大学(即第一作者第一单位为东北农业大学);论文仅可供1人使用(如已作为“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业绩指标使用的论文,其他人不能再次使用);论文不能多项人才计划兼用(如已作为优秀人才引进业绩指标使用的论文,不能在“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申报中使用),其他均以《东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东农人字[2022] 8号)标准审定。

(四)业绩统计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支持期满业绩考核需报送纸介版

1.《“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期满考核报告》(附件1) 或《“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延期考核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2.《“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期满考核汇总表》(附件3),一份;

3.《个人承诺书》(附件6),一份;

4.《佐证材料》(需提供本周期内已完成主要业绩成果的佐证),一份。

(二)遴选及层次晋级需报送纸介版

1.《“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申报书》(附件4),一式两份;

2.《“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份;

3.《个人承诺书》(附件6),一份;

4.《佐证材料》(包括填报中“主要业绩”和符合申报条件的“关键业绩”的相关佐证);《论文使用知情同意书》(附件7),一份。

以上纸介版材料请各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统一由学院汇总报送,1月10日前上交至主楼831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rsczjglk@nea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宋卓然 黄嘉鑫 55191530 55191982

附件:

1.《“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期满考核报告》

2.《“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延期考核申请表》

3.《“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支持期满考核汇总表》

4.《“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申报书》

5.《“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申报汇总表》

6.《个人承诺书》

7.《论文使用知情同意书(模板)》

8.《东北农业大学“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支持实施办法》(东农党发〔2022〕89号)(请在OA系统中下载查阅)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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