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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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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5 发布机构: 责任编辑:张尚男 阅读次数:

2023年,学校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主题教育期间,学校先后开展了实验室安全准入、分级分类评估、实验室安全文化月等创新工作,进行了十余次实验室安全卫生环境大检查及各类专项检查工作,广大师生安全意识普遍提高,但实验室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尤其是部分实验室仍然存在环境卫生的问题,严重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因此,为营造一个安全、干净、整洁、有序的教学科研环境,按照学校党委要求,现开展实验室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实验室环境卫生集中治理,推动实验室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实验室卫生安全主体责任,实验室负责人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促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实验室环境卫生是实验室安全管理重要的组成部分,保持良好有序的实验室环境是实验安全开展的空间保障,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进而推动我校建立实验室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二、专项治理工作范围

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三、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体系

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对全校实验室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各学院和相关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对本单位实验室环境卫生工作负主体责任,分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实验室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实验室环境卫生治理

1.实验室环境卫生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布局合理,整洁卫生,仪器设备、实验台、窗台、储物柜等地方干净整洁;地面无尘土、纸屑、水渍及其他生活垃圾;实验台面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严谨将个人物品堆放在实验台上;房间内不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药品柜、实验柜、冰箱等上方严禁囤放杂物等。

2.实验室设备卫生检查。重点检查:各种实验设备摆放整齐,布局合理,整洁干净,无污物,实验结束后及时整理仪器设备;精密仪器设备要配置防尘罩。

3.实验室物品卫生检查。重点检查:关于规范化学品存储、使用及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化学品分类存放,禁忌化学品不得混存、固体液体不混乱放置;化学品标签显著、完整、清晰;化学废弃物暂存区域明确,标识清晰。废弃物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

4.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各项标志要明显,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场所应有明确的警示标识,张贴安全信息牌并及时更新;严禁在实验室吸烟、存放和烧煮食物、饮食,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睡觉和进行娱乐活动等;实验室不得私自改装电路,乱拉乱接电线,电源插座须固定,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废弃不用的配电箱、插座应及时拆除或封闭。

(二)有效推进实验室日常管理

1.完善实验室卫生值日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建立每日值日生制度,明确值日名单,做好日常清扫,日查、周查记录完整。

2.建立实验室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学院定期深入实验室督查实验室环境卫生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责任,按时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卫生检查,督促实验室相关责任人做好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

1.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成立实验室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需由各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对本单位所辖实验室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检查,无死角,综合运用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摸清实验室日常环境卫生情况。

2.各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动态更新,对问题隐患进行立行立改,做好整改记录,对无法立行立改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

3.根据检查结果,确定本单位各实验室环境卫生等级(A等级为环境卫生优秀;B等级为环境卫生合格;C等级为环境卫生欠佳,需重点关注,环境卫生需进一步改善),填报《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室环境卫生档案》(见附件)。

(二)学校检查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1.实验室管理处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实验室环境卫生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上半年已多次提醒环境卫生不达标的实验室、涉及危险源实验室,并结合各单位问题整改台账,查看整改落实情况,严格做到整改问题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2.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分期组织有关学院分管领导及师生相互参观环境卫生A等级实验室,开展交流和学习。

3.对专项治理工作敷衍了事,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学校约谈主要负责人。对于已多次提醒环境卫生不合格、具有一定安全隐患,却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进行全校通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验室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主要领导干部要亲自挂帅、亲自参与、亲自监督,确保实验室环境卫生有变化、有改观、有效果,彻底整改实验室脏、乱、差现象,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务实有效。

2.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实验室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本单位实验室负责人的管理责任,不能以签订“责任状”代替日常监督管理,要对实验室相关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完善制度规定,制定奖惩措施,积极探索建立实验室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营造干净整洁、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单位需完成《实验室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见附件)

3.按时报告各项材料。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报送《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室环境卫生档案》;12月15日前报送《实验室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纸质版材料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ysglc@neau.edu.cn。

联系人:孟祥伟

报送地点:主楼803室

联系电话:55191386

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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