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内有关部门《关于印发< 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消安发〔2020〕5号)、《关于印发< 全省冬季安全生产保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安发〔2020〕9号)及《全省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强我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筑牢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的安全基础,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情况,保卫处将在12月14至18日开展全校安全检查工作,对我校消防重点场所及实验室、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检查。
一、检查重点
1.对办公区域防火、用电的安全进行检查,坚决禁止私自增设和使用大功率的用电设备。
2.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消防通道不畅、应急出口堵塞封闭、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缺乏、电气线路陈旧老化等问题。
3.对变电室、电缆(线)的安全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对办公楼、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检查,防止电路超负荷运行,严禁研修间、自习室、寝室使用违禁电器。
4.检查办公室、教室、实验室使用情况,使用办公室、教室、实验室需指定专人负责,并明确安全责任人。
5.对实验室安全及药品使用、储存、排放进行检查;检查实验室用电及仪器设备是否安全,易燃、剧毒药品取用贮存是否符合规范。
6.结合各单位双重预防机制“两台账、一图、一栏、一卡”材料,对各单位机制建设工作进行验收。
7.检查各学院对学生假期安全教育(谨防交通事故、食品安全、电信诈骗等事件)情况;各学院应对假期留校学生进行集中住宿管理(严禁单人住宿)且有专人负责,并杜绝违禁电器使用。
8.检查各单位值班人员假期安全教育情况及假期值班表。
9.检查假期办公室、教室、实验室使用情况,使用办公室、教室、实验室需指定专人负责,若不使用需粘贴封条。
二、工作安排
1.各单位自查(12月11日之前完成):各单位根据检查要点,迅速开展自检自查,形成自检自查报告,于检查时交给检查组,检查小组将结合自检自查报告,对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2.学校检查(12月14至18日):保卫处组成联合检查组,以各单位自检自查情况为基础,以各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材料为辅助,对各单位进行深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
3.各单位整改(12月18至23日):各单位自行组织,整改本单位在安全检查中的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
4.复查(12月23至25日):保卫处对各单位进行复查,检查各单位隐患整改情况。
三、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生产安全大检查工作,提高认识,对各单位所辖范围进行全面排查。
2.认真自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对自己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查明问题原因,上报自检自查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落实整改。针对检查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及隐患要及时整改,坚持微小隐患不过夜,较大隐患及时上报、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安全台账建设全面细致,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请各单位于12月11日下班前,将本单位的假期值班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保卫处108室。
联系人:迟凤明 赵昌帅
联系方式:0451-55190212
保卫处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