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课题申报工作通知精神,现将学校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要求及条件:2021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课题、国家重点课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 2021 年度重大 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要求选题,不得有更改、调整,其他类课题要求详情见《附件》3,符合申报条件方可申报,本年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名单将在官网公布并将于明年酌减名额。
2.材料收取程序:课题组按《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于3月2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学校初步筛选后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审核意见修改、报送纸质材料。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丽秋
联系电话:18045620509 55190245
电子邮箱:307896259@qq.com
办公地点:主楼403室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