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领军人才梯队: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领军人才梯队资助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1〕7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助和后备带头人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省厅文件通知要求,本年度重点资助现代农业、育种、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等传统优势特色产业,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的省级领军人才梯队或后备带头人。
一、基础设施建设资助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未曾获得过该资助的省级领军人才梯队。
(二)资助数量、额度和用途
我校限报1个;资助金额10-30万元(省人社厅将视申报情况予以适当调剂);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建立和完善重点实验室建设、中小型实验设备和图书室专业图书的购置。
(三)申报条件
1.有省部级以上在研项目。
2.梯队设备、资料急需更新、增置,且有一定的自有资金,经资助后,科研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达到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
二、后备带头人资助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其中,近五年获得过资助的后备带头人不得申报。
(二)资助数量、额度和用途
数量不限,符合条件均可申报;资助金额1-5万元(省人社厅将视申报情况予以适当调剂);资助经费用于后备带头人开展科学研究,购置科研资料,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短期进修及出版科研著作等。
(三)申报条件
1.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
2.能独立主持项目研究开发。
3.主持的科研项目具有创新性。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1.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申报的梯队及后备带头人将申报意向提交至学校审核,学校组织学术专家对申报梯队及后备带头人进行遴选,确定最终年度申报名额。
2.材料报送等其他事宜待确定推荐梯队及后备带头人后另行告知。
3.报名截至日期4月18日(周日),恕过期不候。
联系人:李天竹
电 话:55191964 13633644144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