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有效维护校园生活秩序,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快递暂行条例》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对入校从业的快递、物流公司做如下要求:
一、凡在东北农业大学校园内从事快递、物流业务的单位,需持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到保卫处进行资质审核,通过后对从业人员及车辆登记备案。
二、为避开通勤时间、师生上下课高峰期,入校派送时间暂定为工作日中午11:30至13:30,下午17:30至20:00;休息日8:00至20:00。
三、从业人员须在指定地点开展派送业务,禁止进入楼宇内派送物品,禁止将派送物品随意摆放。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