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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7 发布机构:宣传部 责任编辑:吴限 阅读次数:

各设站单位、全职博士后及有关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对博士后日常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自2023年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类分档资助。为做好2024年度国资计划的申报遴选工作,落实好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2号)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4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4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一)博新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A 档)

申请人须为 2024 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92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 年以内。

4.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

5.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6.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7.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 2023 年 3 月 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过往未获得过 2023 年国资计划 B、C 档单位推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设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8.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9.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10.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

(二)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24 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88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 2023 年 3 月 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 3 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拟进站的申请人须提交学位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或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5.入选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6.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遴选)程序

2024年度国资计划将于2月20日开始申报,申请人可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4-5月份组织专家评审。其中,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进行一次专家通讯评审和一次专家会议评审,国资计划B、C档进行一次专家通讯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情况公布获选结果。

(一)博新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A 档)

1.提交申请(2月20日至3月12日)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并与3月12日前上传申请材料,在线提交至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申请人对已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逐级申请驳回。

2.设站单位审核(313日至3月15日)

设站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学校,并填报2024年度博士后国资计划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postdoctor@neau.edu.cn。

3.学校审核(3月16日至3月27日)

学校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

(二)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

1.申请人申报(2月20日-3月25日)

申请人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申报书》,提前准备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在申报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内容材料(拟进站人员须先注册再申报)。

2.设站单位审核(3月26日-3月28日)

设站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的“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版块,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予以择优推荐,并填报2024年度博士后国资计划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至postdoctor@neau.edu.cn,并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汇总表提交至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3.学校评审推荐(3月29日-4月12日)

学校将根据 2月20日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审核界面公布的推荐名额,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资格及业绩条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请各设站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着力做好宣传,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统筹制定配套措施,加强对获选人员的管理与服务。

(二)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确定申报的具体项目。申请人如符合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和国资计划 B、C 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 B、C 档申报系统,完成 B、C 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 B、C 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

(三)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A、B、C档),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获选人员因在站时间不满24个月提前出站(或退站)或其他原因导致资助经费有剩余的,剩余资助经费不再发放。

(四)对于申请博新计划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情况不做限制。

(五)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 3 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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