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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5 发布机构:网上投稿 责任编辑:钱振宁 阅读次数: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全省校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及省教育厅《元旦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提示》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元旦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做出再研判、再梳理、再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全面排查整改,务必保证年终岁尾和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二.坚决落实整改,巩固安全成果。

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近期学校实验室安全和环境卫生大检查和学院自检自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完善学院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逐条核对隐患、认真整改落实,不整改到位坚决不销账,形成安全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坚决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落实重点任务,筑牢安全防线。

寒假期间必须加强对实验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的检查力度,要特别加强对管制类危险化学品、易燃助燃易爆类危险化学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等的安全管理。假期做好科研项目实验室管理交接工作,要建立并落实实验室钥匙的配制、保存、注销制度,确保钥匙专人专管,实验室安全专人专责。各实验室要加强自建监控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仍未完成整改的实验室,严禁在寒假期间私自开展实验室工作。学生开展实验必须有导师或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指导。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24小时通电设施设备(冰箱、冰柜、培养箱等)的安全管理,安排专人做好寒假期间的巡查值守工作。

四.执行备案制度,落实人员准入。

假期拟使用的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假期使用备案制度,由开展实验项目的使用人在实验室、教室管理系统提出申请,申请网址:https://jinshuju.net/f/AyIe5I/s/4bEEsq。申请人要认真阅读《东北农业大学寒假实验室安全提示倡议书》并签署《实验室安全承诺书》(附件1),承诺书由学院统一存档备查。请申请人于1月5日前完成实验室备案及承诺书签署工作,学院于1月10日前完成审批工作。实验项目未进行安全性评估、未进行假期备案和未取得安全准入证书的人员严禁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

联系人:李欣、石佳卉

联系电话:55191845

五.加强假期巡检,确保实验安全。

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假期期间的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及相关管理部门。假期期间,实验室管理处将不定期对有重大危险源和申请使用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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