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站博士后及相关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及标准
(一)面上资助:
1.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 8 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 5 万元。
2.在面上资助中实施“地区专项支持计划”,对东北地区设倾斜政策,与同批次面上资助工作一同组织开展,不可同时申报。
(二)特别资助:分为特别资助(站前)和特别资助(站中)两种类型。特别资助(站前)标准为18万元;特别资助(站中)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 8 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面上资助
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批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类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特别资助
1.特别资助(站前)
申请人须为2023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无科研失信行为。
(2)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3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进站不超过4个月,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3)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31日后出生),
(4)进站学科为自然学科。申报项目须为附件2中规定的研究方向,且为非涉密项目。
(5)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6)对申请进入本单位与其博士毕业相同一级学科流动站,
并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 30%。
(7)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类除外)不得申请。
2.特别资助(站中)
(1)进站满4个月的博士后人员(须为2022年12月1日之前进站)。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学校择优推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学校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学校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5)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6)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类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2.申请人为所投专著唯一作者。
3.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字数不少于15万字。
4.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5.在专著书稿完成后方可申请。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各资助项目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
四、申报工作安排
(一)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
1.网上填报。3月1日—3月20日(第74批面上资助网上填报时间为8月1日—8月20日)。
2.校内审查。3月21日—25日(第74批面上资助校内审查时间为8月21日—8月25日),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对需要修改的《申请书》驳回修改。
3.个人修改。3月26日—31日(第74批面上资助个人修改时间为8月26日—8月31日),根据专家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并在线提交。
4.学校审核。4月1日—6日(第74批面上资助学校审核时间为9月1日—9月5日),学校将通过审核的材料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月1日—5月31日期间,申请人按要求自行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其他事项
(一)博士后基金项目是博士后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请各设站学院做好基金申报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在站博士后应积极申报,未获批项目资助的博士后原则上必须申报。
(二)为提升基金申报质量,学校增加校内审查及反馈修改环节,博士后网上申请时间比《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规定时间略有提前,请各位博士后务必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提交材料。
(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或联系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51-55191530 18646293161
东北农业大学人事处
2023年1月6日